我离职了还非要等到15号发工资没有合同-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8-03 合同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离职后还非要等到15号发工资,而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使您的权益面临风险。因此,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问题,若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特别约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如果您已经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或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每月的固定日期)支付您的工资,而不应无故拖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内部管理制度或惯例,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如15号)发放工资。如果这是您所在用人单位的规定,并且您在职期间也一直是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那么您可能需要等待到15号才能收到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拖欠或克扣您的工资。

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故意延迟或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 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应得工资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

  2.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支付您的工资。

  4.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您的要求,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足额工资等。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您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困难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