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8个月的劳动者,赔偿标准为3个月工资(即2倍经济补偿金)。以下是具体分析:
赔偿计算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工作18个月属于“1年以上不满1.5年”的区间,经济补偿金为1.5个月工资,赔偿金即为3个月工资。
工资基数认定
赔偿金的工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若实际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社平工资计算(但此情形仅适用于高收入群体)。
例外情形提示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辞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或第40条(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则无需支付赔偿金,但需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若未履行程序,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建议行动: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补充(如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是否缴纳社保等),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