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多次劳动合同 是否构成自然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杨马强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结论:签订多次劳动合同并不直接自然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具体来说,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1. 连续工作满十年:

    • 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
  2.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过错情形:

    •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并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忠诚度和稳定性的认可。
  3.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 在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同样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考虑了历史遗留问题和劳动者的特殊权益。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连续性要求:在判断是否符合“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强调“连续”,期间不能有中断。
  • 劳动者意愿:劳动者的意愿至关重要。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尊重其选择。
  • 协商一致:即使满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双倍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

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满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者的表现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劳动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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