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时,若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并试图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希望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基于法定事由并履行法定程序。
具体分析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签订,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
公司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若公司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员工可要求:
公司合法解除的唯一路径:法定事由+程序
若公司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过错)、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法定事由,并履行以下程序:
实务建议
总结: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无权单方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若需解除合同,必须基于法定事由并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建议公司提前评估风险,通过合规操作或协商解决避免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