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人员是否应当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的区别。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具有工资性质,是用人单位在特定高温条件下(如室外温度达到或超过35摄氏度,或劳动场所温度不能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补偿。而防暑降温费则明确纳入企业职工福利费,属于福利待遇范畴,并非法定支付义务。
接下来,针对工伤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工伤人员处于停工留薪期时,虽然他们暂时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但根据相关规定,他们的福利待遇(包括防暑降温费,如果用人单位有发放的话)应当照常发放。这是因为防暑降温费作为福利待遇,其发放并不直接依赖于劳动者是否正在工作,而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的福利政策。
然而,是否发放防暑降温费以及发放的标准,最终还是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或约定的。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条件和标准,那么工伤人员是否享受该福利以及享受的程度,就需要依据这些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有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福利政策,并且该政策没有排除工伤人员,那么工伤人员应当享受防暑降温费。但具体是否发放以及发放标准,还需参考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明确规定或存在争议,建议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