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摔伤回家休息有工资吗-王求坚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劳动纠纷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回家休息,是否有工资取决于是否构成工伤。以下从构成工伤和不构成工伤两种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一、构成工伤的情况

  1. 认定条件: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关键在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伤,且没有涉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如车辆、行人等)的责任问题,或者虽然涉及但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自己单纯因路滑、没看路等原因摔伤,一般较难直接认定为工伤,因为缺乏“事故”这一要素以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界定,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的判断。
  2. 工资待遇: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小李在上班路上因路面湿滑摔倒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那么在这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内,小李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应按月支付。
  3. 其他待遇: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不构成工伤的情况

如果职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且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如是自己疏忽大意导致摔伤且没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休息期间通常没有工资。因为这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单位没有义务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同时,医疗费用等也需自行承担,除非购买了商业保险等其他保障方式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建议:如果你在上班路上摔伤,首先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费用票据。然后,尽快向单位报告受伤情况,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有需要,可以向我进一步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