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三次了 双方都没提意见 签了固定期限的 可以吗-廖宏浩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合同纠纷

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未提意见直接签了固定期限合同,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若劳动者不符合相关条件,则双方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与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并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条件时,劳动者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和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规定的情形。
  3. 劳动者提出或无反对意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主动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双方未提意见直接签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情况下,未经协商直接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单位沟通: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友好协商,指出其做法的不合法性,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与单位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3.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单位与其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行为无效,并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三、赔偿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 赔偿金的计算:基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2. 赔偿金的支付:赔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支付周期(如月薪、年薪等)支付给劳动者,直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关系终止。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劳动者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并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例如,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与建议:

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首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且劳动者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