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期间原单位工资发放方式通常取决于借调协议的约定或原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但一般有以下两种常见处理方式:
原单位继续全额发放工资
这是最常见的模式。借调本质是“暂时借用”,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因此原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奖金及福利。例如:某员工被借调到子公司6个月,原单位仍按月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保公积金也由原单位缴纳。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变更劳动合同(如工资发放主体)需双方协商一致。若未协商,原单位不得单方停止发薪。
原单位与借调单位协商分担工资
若借调协议明确约定由借调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工资,原单位可能暂停发放(或仅发放基础工资),差额由借调单位补足。例如:政府机关借调企业人员时,常约定借调单位支付“借调补贴”,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再发薪。
关键点:需有书面协议明确分担比例,否则原单位仍需承担全部工资责任。若借调单位未支付,员工可要求原单位先行支付,再由原单位向借调单位追偿。
特殊情形提醒: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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