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法第几条-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劳动纠纷
  1. 结论前置:事实劳动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中有明确体现,该条款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为“用工之日”,即实际开始工作的日期,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这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提供了法律基础。

  2. 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与法律基础:

    • 定义: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实际上已形成劳动关系的状态。这种关系的建立基于实际的用工行为,如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
    • 法律基础: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间接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这实际上是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
  3.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特别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同样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休息休假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建议与提醒:

    •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赔偿。
    •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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