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寇涛涛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劳动纠纷

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

    • 第一条:该条款明确指出了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素,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第二条:此条款提供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 虽然《劳动合同法》主要规范的是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但其中也隐含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原则。例如,该法强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实际上是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确认。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应综合考虑上述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确保所有要素都得到充分考量。
  • 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并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
  • 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举例说明:

假设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小张每月都收到公司支付的工资,且在公司的工作安排下从事具体工作,同时受到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张能够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那么就可以认定小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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