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离职当天不给任何纸质的手续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离职的具体形式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会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书面形式”并不仅限于传统的纸质文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即时通信(如微信)等方式,只要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都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如果您是通过电子方式(如微信、电子邮件等)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并且公司对此表示了接收和认可,那么这种离职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接下来,关于离职当天不给纸质手续的问题,这并不一定违法。纸质离职手续,如离职证明、工作交接单等,通常是公司为了规范管理、保障双方权益而要求员工办理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纸质手续就意味着离职不合法或无效。实际上,只要您的离职申请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并且双方就离职事宜(如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等)达成了共识,那么即使没有纸质手续,您的离职也是合法的。
当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我建议您在离职时尽量要求公司提供纸质离职证明或其他相关手续。这不仅可以作为您离职的凭证,还可以在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证据。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无论您是通过何种方式提出离职,都应该确保自己的离职申请是明确、无歧义的,并且最好能够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综上所述,离职当天不给任何纸质的手续并不一定违法,但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我建议您在离职时尽量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纸质手续。同时,无论您选择何种离职方式,都应该确保自己的离职申请是合法、有效的,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