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在工厂上班八年去年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您入职工厂的那一刻起,工厂就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而不是等到您工作多年后才进行补缴。
其次,您提到在工厂已经工作了八年,但去年才开始交社保,这明显违反了社保缴纳的及时性原则。社保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如果工厂未按时缴纳,就剥夺了您在这些情况下应享有的保障。
再者,如果工厂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有权要求工厂进行补缴。如果工厂在您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您还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这一点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义务,也是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如果工厂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与工厂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