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公司上班一年未缴纳社保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以下从法律责任、维权路径、实务建议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法律责任层面:用人单位需承担补缴+滞纳金+罚款三重责任
补缴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即使员工未主动要求,公司也需强制履行。若未缴纳,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补缴(通常为60日内)。
滞纳金与罚款
- 滞纳金: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计算);
- 罚款:若经责令仍不改正,社保部门可对单位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社会保险法》第86条)。
- 员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员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二、维权路径:员工可分三步主张权利
协商与投诉
- 优先与公司协商补缴;
- 若协商无果,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要求查处并强制补缴。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后公司仍不履行,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 补缴社保(仲裁委可出具调解书或裁决书,由社保部门强制执行);
- 经济补偿金(若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
行政诉讼(极端情况)
若社保部门未依法履职,员工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其履行查处职责(但实务中此类案件较少)。
三、实务建议:员工需注意的3个关键点
证据收集
-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 若未签合同,可通过工作证、同事证言、聊天记录等辅助证明。
时效问题
- 社保补缴无时效限制(即使离职多年也可主张);
- 但经济补偿金需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仲裁(逾期丧失权利)。
离职策略
- 若想获得经济补偿金,需以“未缴社保”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保留通知证据);
- 若仅要求补缴社保,无需离职,直接投诉或仲裁即可。
总结:公司未缴社保的行为违法,员工可通过投诉、仲裁等途径主张补缴及补偿。建议优先协商,若无效则果断维权,同时注意证据收集和时效限制。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