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报酬 向法院起诉 案由是什么-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劳动纠纷

结论:超过60岁用人单位不给劳动报酬,向法院起诉的案由通常为“劳务合同纠纷”。不过,具体案由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案由确定的一般原则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在劳动报酬纠纷中,案由的确定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对于超过60岁的人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再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因此案由多为“劳务合同纠纷”。

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分析

  1.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如果劳动者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那么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向法院起诉时,案由就是“劳务合同纠纷”。
    • 例如,张大爷62岁,已经领取了退休金,后来到一家公司做门卫工作,公司拖欠他劳务费。张大爷向法院起诉,此时案由就是“劳务合同纠纷”。
  2.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未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如果其仍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实践中对于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不过,多数观点仍倾向于认定为劳务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起诉的案由一般也是“劳务合同纠纷”。
    •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且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一定条件(如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等),有可能被认定为仍存在劳动关系。此时,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由可能是“劳动争议”。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来判断。

起诉时的注意事项

  1. 收集证据:无论案由是“劳务合同纠纷”还是“劳动争议”,劳动者都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或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证据,如劳务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劳务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动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3. 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以及自己的主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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