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2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4个月工资;若您主动离职且无法定理由,则一般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以下为具体分析: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被迫离职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等违法行为,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您入职1年11个月,因此可主张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正当理由辞退您,您有权主张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您可主张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您主动离职且无法定理由的情况
若您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无法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则一般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但需注意,若您在离职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且用人单位同意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则可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