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绩效考核不达标可以开除吗-母德乘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用人单位并非直接可以开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 不能直接开除的情况: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仅仅绩效考核不达标,不能直接成为开除员工的理由。
    • 具体分析:绩效考核不达标只能说明员工在当前岗位上的工作表现未达到预期,但不能直接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而且,即使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义务,只有在经过这些程序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某公司员工小李在季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不理想,公司不能直接以此为由开除小李,而应该先分析小李绩效不达标的原因,如果是技能不足,可以安排相关培训;如果是岗位不匹配,可以考虑调整工作岗位。
  2. 可以开除的情况: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是由于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公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开除员工。例如,公司规定员工连续三次绩效考核不达标且存在故意拖延工作、违反操作流程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 造成重大损失:若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对于“重大损失”的界定需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且用人单位要能够证明损失与员工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员工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重要项目失败,给公司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据此开除该员工。

后续建议:如果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如绩效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调整工作岗位的证明等,以证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如果您是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