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每天只支付80元作为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不合法的。
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而不是降低支付标准。
工资计算: 你的月工资为7000元,这是你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应当按照这个标准支付你工资。如果公司每天只支付80元,那么一个月(假设为30天)的工资就是2400元,这明显低于你原来的工资水平,因此是不合法的。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并书面告知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必须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
维权建议:
示例说明: 假设你的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那么公司应当在这6个月内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7000元/月)支付你工资。如果公司每天只支付80元,那么6个月的工资差额就是(7000元 - 2400元)* 6个月 = 27600元。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笔差额。
后续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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