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否应该补三天假,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工资计算方式、工作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月工资固定且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角度
如果你们单位实行的是月工资固定,但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来核算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实际只上了15天班,月休原本是3天但未休满,一般是不需要额外补这三天假的工资的。因为工资是按照你实际工作的天数来发放的,未出勤的天数(包括未休的假期天数)通常不会额外计算工资。例如,你月工资是3000元,这个月应出勤天数是23天(假设一个月30天,扣除月休3天和2天法定节假日等),你实际出勤15天,那么你当月工资就是\(3000\div23\times15\approx1956.52\)元,这里并没有额外体现未休3天假的补偿。
从月工资固定且包含固定假期工资的角度
若你们单位月工资是固定的,并且这个固定工资中已经包含了月休3天以及法定节假日等假期的工资,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否出勤这3天,这3天的工资都已经包含在你每月的固定工资里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实际只上了15天班,单位也不需要再额外给你补这三天假的工资。比如,你月工资4000元,单位规定这4000元中已经包含了每月3天休息以及法定节假日等假期的工资,那么你实际出勤天数少,单位也不会额外补偿。
从单位存在违法安排工作且未安排补休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单位规定的月休3天本身就不符合法定休息时间(比如你每周工作7天,每月只休3天,明显违反了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并且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那么你是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相应补偿的。这种情况下,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建议:你可以先查看自己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了解工资的计算方式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如果对单位的做法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