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权利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吗-朱家涛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单位一般无权单方面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但具体需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约定以及实际情况而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职工在三薪日(如法定节假日、周末等特定日期)享有三薪待遇,并且约定了在此期间的工作安排,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权单方面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
    • 同样,如果集体合同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单位也应当遵守集体合同的约定。
  2. 从规章制度的角度:

    • 用人单位有权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内部管理,但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并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如果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三薪日的工作安排,并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来安排职工在三薪日的工作。
    • 然而,如果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那么单位无权单方面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
  3. 从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的角度:

    • 即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三薪日的工作安排,单位在决定是否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时,也应考虑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例如,如果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工作安排,应当与职工进行协商,并尽可能给予合理的补偿或安排调休。
    • 如果单位未经协商单方面取消职工三薪日的工作,可能构成对职工权益的侵害,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 对于职工而言,如果单位未经协商单方面取消三薪日的工作,可以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取消工作的原因和依据。
  • 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单位而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合理制定规章制度,并在调整工作安排时与职工进行充分协商,以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