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了对方没给钱他被起诉了还能给他开红票吗-崔燕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经济纠纷

结论:在对方被起诉且未付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红票),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发票是否已认证抵扣及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

  1. 若发票尚未被对方认证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7号),销售方在未收到对方认证结果时,可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直接开具红票。此时,即使对方已被起诉,你仍可按流程申请红票:

    • 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 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 凭编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注意:若对方已将发票入账但未认证,需与对方协商退回原发票联次,否则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2. 若发票已被对方认证抵扣
    此时开具红票需对方配合:

    • 对方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选择“购买方已抵扣”理由;
    • 你凭对方提供的《信息表》编号开具红票。
      法律风险:若对方拒绝配合(如因诉讼关系),你需通过税务机关协调或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付款记录、起诉文书等),证明交易未实际完成,否则擅自红冲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3. 诉讼中的特殊处理建议

    • 证据固定:在起诉材料中明确未收款事实,并将发票开具情况作为证据提交,避免红冲行为被对方主张为“承认交易完成”;
    • 税务合规:若需红冲,建议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说明诉讼背景,确保程序合法;
    • 合同条款:检查合同是否约定“未付款时发票处理方式”,如有约定可按合同执行,降低纠纷风险。

行动建议:

  1. 立即联系对方,明确其是否已认证发票,并要求配合红冲(若需);
  2. 若对方不配合,收集未付款证据(如银行流水、催款记录、起诉文书等),向税务机关申请协助;
  3. 同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确保红冲流程符合当地政策,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额外风险。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操作流程、证据准备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