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一般不可以强制要求现金支付,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协商现金支付。具体分析如下:
常规支付方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但这里的“法定货币支付”并未限定必须为现金,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这种方式更安全、便捷且便于留存支付记录。
现金支付的可行性:
风险提示:若用人单位拒绝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且劳动者无合理理由坚持要求现金支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方式。若协商无果,可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