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给90天产假,这一做法是否合法,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的详细分析:
一、法定产假天数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是国家对女职工产假的基本规定,公司应当遵守。
二、公司产假政策与法定产假的关系
公司政策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公司制定的产假政策,其天数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天数。如果公司只给90天产假,而这一天数低于国家规定的98天(不考虑难产或多胞胎等增加产假的情况),那么公司的这一做法是不合法的。
公司政策可高于法定标准:当然,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比国家规定更长的产假政策,以体现对女职工的关怀和保障。但这不是公司的义务,而是公司的自主权。
三、应对措施
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只给90天产假,且这一天数低于国家规定,女职工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足够的产假天数。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女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劳动监察部门对公司进行查处,并要求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产假。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仍不能满足女职工的需求,女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特殊情况说明
总结来说,公司只给90天产假是否合法,需根据国家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来判断。如果公司给予的产假天数低于国家规定(或地方性法规、政策的规定),那么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女职工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