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举证否认劳动关系 人社局会如何取证-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5-12-18 劳动纠纷

在工伤认定中,若用人单位举证否认劳动关系,人社局会通过多种方式调查取证,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具体取证方式及流程如下:

  1. 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
    人社局会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提交证据。用人单位可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的材料;劳动者则需提供工作证、工资条、工作服、同事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人社局会综合审查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 调查核实工作场所和用工情况
    若双方证据存在争议,人社局可能前往用人单位实地调查,包括:

    • 询问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了解用工情况;
    • 查阅用人单位的财务记录、员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内部文件;
    • 询问其他员工或知情人员,核实劳动者是否在该单位工作。
  3. 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或调查
    在特殊情况下,人社局可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或调查,例如:

    •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劳动合同签名、公章真实性进行鉴定;
    • 委托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调查;
    •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的财务记录进行审计。
  4. 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断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关系成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人社局会结合调查结果和上述规定,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5.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若人社局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会驳回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告知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确认劳动关系。

温馨提示:若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建议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言等),并向人社局提交详细说明。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