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店后没职位等职位期间有工资吗-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5-11-22 劳动纠纷

撤店后没职位等职位期间,员工是否有工资,需分情况讨论:

  1. 若撤店属于用人单位原因,且双方劳动关系未解除: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且未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为员工安排其他合适岗位或支付相应工资。
    • 在此期间,若员工处于待岗状态,但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通常需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员工生活费(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规定)。不过,若双方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更高标准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 举例:假设某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撤店,但未与员工张三解除劳动关系,而是让张三等待新岗位安排。在此期间,张三虽未实际工作,但公司仍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假设为1600元/月,具体数额需根据当地标准确定)支付张三生活费。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待岗期间支付全额工资,则应按全额工资支付。
  2. 若撤店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 若双方就撤店及后续安排达成一致,并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待岗期间的工资或生活费。但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符合支付条件)。
    • 举例:公司撤店后,与员工李四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并约定支付李四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此情况下,公司无需再支付李四待岗期间的工资或生活费。
  3. 若撤店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 若用人单位未经合法程序,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 若员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该请求,则用人单位需恢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支付员工在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损失(通常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计算)。
    • 举例:公司撤店后,未经合法程序单方面解除了与员工王五的劳动关系。王五不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仲裁机构支持王五的请求,则公司需恢复与王五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王五在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损失(如王五月工资为5000元,则公司需支付该期间的工资损失)。

建议:

  • 对于员工而言,若遇到撤店后待岗的情况,应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或生活费支付标准。
  •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撤店前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安置问题,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或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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