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的福利待遇应当与其职位相对应,如果员工的副职待遇已经享受多年,但福利未按副职待遇发放,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同工同酬以及福利待遇与职位相对应的原则。
一. 法律分析
- 同工同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意味着,相同岗位或职位的员工应当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及福利。
- 福利待遇与职位相对应:在实际工作中,员工的福利待遇通常与其职位、职级紧密相关。如果员工的职位已经提升为副职,并享受了相应的工资待遇,那么其福利也应当按照副职的标准来发放。
二. 实际情况分析
-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享受了副职的工资待遇多年,但福利却未按副职标准发放。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中的同工同酬原则以及福利待遇与职位相对应的原则。
三. 建议与行动
-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您的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副职标准来发放,并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或调整。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调整您的福利待遇,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综上所述,您的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副职标准来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是违法的。我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解决,如无法解决,则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