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能否按综合工时制结算加班费,需结合是否依法审批、工时周期及加班时长是否超标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情况分析:
若公司未依法申请综合工时制审批,则必须按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若公司未完成审批程序,即使实际执行综合工时模式(如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仍需按标准工时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计算加班费。此时,每月加班100小时明显超出法定标准(每月最多36小时),公司需支付:
若公司已依法审批综合工时制,需分周期判断加班费计算方式
综合工时制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平均日/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基本一致。具体规则如下:
每月加班100小时可能涉嫌违法,员工可主张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需经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每月加班100小时明显违反该规定,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
建议:若公司未按上述规则支付加班费,您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综合工时制审批文件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