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了6年6个月,同时也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下辞职,是否有赔偿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相应的权益。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6年6个月,这明显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次,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您已经工作了超过一年,但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的惩罚性,同时也说明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通常不再直接追讨双倍工资,但可以作为劳动者权益受损的证据之一。
再次,关于未缴纳社保的问题,这是用人单位的明显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结合您的情况,您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6年6个月,因此,如果您因为未缴纳社保等原因选择辞职,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7个月(6年按6个月计算,加上额外的6个月中的部分按1年算,但实际操作中通常直接按完整工作年限计算,此处为说明法律原则而拆分)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您工作期间的社保费用。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