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仲裁公司不交社保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不交社保的行为,并不直接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属于行政权力的行使范畴,它主要由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负责监督和执行,而非司法权的处理领域。
当您发现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保时,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进行投诉和申诉。这些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实施强制征收措施,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如果公司拒绝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那么其行为不仅违反了经济法规,还涉及到了行政管理法的范畴。
对于您提到的“仲裁”途径,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但它主要受理的是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的争议,如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等。而关于社会保险缴纳方面的争议,由于它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很可能会对此类申请不予受理。
不过,您也不必过于担心。如果公司未缴社保导致您遭受了损失,比如无法享受应有的失业保险金等,您仍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通常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以及您因此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解除劳动关系后您不能直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但您仍然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或税务机关投诉,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