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写了辞职单,经理不给批,到时间就走了,下个月不发工资怎么办”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1. 辞职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因此,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且到了约定的离职时间,那么您的离职行为是合法的,无需经理的批准。
2. 工资支付的义务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即使您已经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您未获批准擅自离职为由不支付工资,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3. 应对措施
与单位沟通: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工资。有时候,问题可能只是由于沟通不畅或误解导致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介入调查,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辞职申请、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证明您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用人单位在判决生效后仍未支付工资,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提交了辞职申请,并且到了约定的离职时间,那么您的离职行为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