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续约之后能变成无固定期限吗-涂伟律师|法行宝
2025-08-07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没有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再次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三次续约之后,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1.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论其初次入职时间是否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三次续约后的情况,即如果劳动者已经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那么在第三次续约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尊重劳动者选择权的情况:

    •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上述条件,如果劳动者明确提出希望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双方仍然可以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意愿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劳动者的选择权。
  4.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拒绝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三次续约之后能否变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取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满足其他条件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就应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同时也应尊重劳动者的自主选择权。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