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合同补偿金按最后一年平均工资吗-余晖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劳动纠纷

不续签合同补偿金通常是按最后一年平均工资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详细解释:

  1. 计算依据: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平均工资的构成:

    • 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因此,年终奖等奖金形式,如果属于常规性收入且明确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通常也会被计入平均工资中。
  3. 特殊情况:

    •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 计算示例:

    • 假设某员工最后一年的总收入为120,0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120,000元除以12个月,即10,000元。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经济补偿金将按这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不续签合同补偿金通常是按最后一年平均工资计算,且该平均工资包含所有货币性收入。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