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不得免除法定责任。
详细分析如下: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承担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劳动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不能通过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免除。
因此,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伤概不负责”条款,该条款也是无效的。如果快递小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快递公司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快递公司与快递小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免除其法定责任。如果快递小哥在工作中受伤,应依法向快递公司主张工伤赔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