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公司通常还会继续发工资,但具体情况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劳动关系状态有所变化。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支付:
- 在工伤治疗期间,即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一期间的长短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的案例,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鉴定后的待遇转换:
- 当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后,会停发原有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转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对应的伤残待遇。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将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若难以安排工作,也将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若工伤职工在鉴定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工资会停发,但可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相应的工伤待遇。
特殊情况说明:
-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处理方式:
- 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或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可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书面告知公司其行为违法,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并留存沟通记录。
-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查处并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并可处以罚款。
- 还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等级出来后,公司是否还会继续发工资取决于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劳动关系状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单位违规不支付工资,工伤职工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