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工资。针对“盗用工作时间做私事”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领取月工资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劳动者在白天利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动服务,而未经过原用人单位的同意,这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 起诉追回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追回因劳动者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劳动者存在违约行为,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 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员工存在盗用工作时间做私事的行为,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拒绝支付员工的全部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且该义务不因劳动者在上班期间是否从事私活而有所改变。
我建议用人单位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首先与员工进行沟通,要求其改正行为。如员工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回损失。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