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事部门不告知当事人就直接办理退休是违法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并赔偿损失。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单位的告知义务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该法第五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些条款暗示了用人单位在员工退休时,应当有明确的告知和办理手续的义务。
- 实际应用:单位人事部门在办理员工退休时,应当提前告知员工,并与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退休状态和相关权益。不告知当事人就直接办理退休,剥夺了员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 员工的权益保护
- 法律依据:如果单位未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办理了退休手续,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纠正错误,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实际应用:员工在发现单位未经告知即办理退休的情况后,应及时与单位沟通,要求纠正并赔偿。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员工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 赔偿与纠正
- 赔偿:如果仲裁委员会认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因未告知而直接办理退休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额、社保待遇损失等。
- 纠正:单位应当立即纠正错误,重新与员工协商退休事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单位人事部门不告知当事人就直接办理退休是违法的。员工在发现此类情况后,应及时与单位沟通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沟通,要求纠正并赔偿。如果单位不予理睬,您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