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残五级可以安置工作吗-王静律师|法行宝
2025-03-02 劳动纠纷

因病致残五级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其的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因病致残五级的安置工作规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因病致残五级的职工,因为该条例并未区分因工致残还是因病致残。

二. 难以安排工作时的处理

  • 若用人单位难以为因病致残五级的职工安排工作,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职工的选择权

  • 经因病致残五级的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因病致残五级的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同时,职工也有选择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并可获得相应的补助金。我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您的需求和期望,以便获得合理的安置或补偿。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