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五天没收到通知,可能是因为尚未到通知期限或存在其他正当事由。具体分析如下:
一. 仲裁通知期限
-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当在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这里的“五日”指的是工作日,而非自然日。
- 因此,如果劳动仲裁申请提交后五天(需确认为工作日)内未收到通知,可能仍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期限内,建议耐心等待。
二. 可能存在的正当事由
- 仲裁机构可能存在如移送管辖、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等待另案诉讼结果或评残结论等正当事由,这些情况可能导致仲裁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 如果仲裁机构因上述正当事由未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可以耐心等待,并适时与仲裁机构联系确认案件进展情况。
三. 应对措施
- 确认提交材料是否完整:首先确认自己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包括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以确保仲裁机构能够顺利处理申请。
- 主动联系仲裁机构:如果等待时间超过规定的五日工作日,建议主动联系仲裁机构,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确认是否已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了解法律后果:如果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五天没收到通知,可能是因为尚未到通知期限或仲裁机构存在正当事由。建议申请人耐心等待,并适时与仲裁机构联系确认案件进展情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