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还能追究原单位应交未交社保吗-舒进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劳动纠纷

退休后,如果劳动者发现原单位存在应交未交社保的情况,是可以追究的,但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点和正确的维权方式。

首先,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然而,在退休后追究此问题,劳动者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稽核征缴方式来解决。这意味着,劳动者应该首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如果劳动者未经行政稽核程序自行补缴社会保险,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例如,无法明确补缴期间及明细,无法确认用人单位应负担的数额,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补缴费用时得不到支持。

此外,劳动者还需要注意避免一些错误的维权方式。例如,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这通常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因此可能不予支持。同样,劳动者自行委托第三方代扣代缴社保费用,并主张用人单位赔偿,也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正确的维权方式应该是:

  1.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2. 如果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用人单位仍不补缴,劳动者自行补缴的部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单位承担责任。
  3.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部分险种,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未能享受社保待遇的实际损失。

总的来说,退休后追究原单位应交未交社保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需要劳动者按照正确的维权方式进行操作。同时,劳动者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