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去年年假未休是否可以今年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来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是不跨年度安排的。不过,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的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那么是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安排的。
其次,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并且经过职工本人的同意,那么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去年您有未休的年假,您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单位是否有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计划或者政策。如果单位同意跨年度安排,那么您就可以在今年休去年的年假。如果单位不同意跨年度安排,并且您也同意不休年假,那么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支付您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报酬。
总的来说,去年年假未休是否可以今年休,需要看单位的具体安排和您的个人意愿,同时也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