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档案在原单位但人在其他单位做事,是否能算作职工,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与原单位的关系:
- 如果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即原单位继续为您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并且您与原单位之间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那么从法律上讲,您仍然是原单位的职工。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在其他单位工作,也可能涉及到与原单位的劳动纠纷,比如原单位可能认为您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或兼职规定等。
与新单位的关系:
- 如果您在新单位工作,并且新单位与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您为新单位提供劳动,新单位向您支付报酬),那么您在新单位也可以被视为职工。
- 但是,这种双重劳动关系可能会带来一些法律风险。例如,如果新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您在新单位的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同时,如果原单位发现您在新单位工作并认为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或公司规定,原单位可能会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建议:
- 明确劳动关系: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与原单位和新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状态。如果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建议与原单位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处理好相关事宜(如工资结算、社会保险转移等)。
- 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与新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建议尽快与新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遵守法律法规:在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您需要特别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您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而在新单位工作,且原单位因此遭受了损失,原单位可能会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新单位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能会面临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风险。在发生劳动纠纷时,您可能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进一步思考:档案在原单位但人在其他单位做事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谨慎行事,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