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公司连续工作十五年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签或主张相应权益,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和处理:
1. 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您已满足这一条件,但公司未主动提出签订,您可主动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公司拒绝,可能涉嫌违法。
2.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后果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您已满足签订条件,但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自满十年之日起,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需补发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但需注意诉讼时效)。
- 经济补偿风险:若公司以“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主张2N倍经济补偿(N为工作年限,即15个月工资的2倍)。
3. 实务操作建议
- 收集证据:保留能证明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工牌、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已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 书面主张权益:向公司发送书面函件(建议通过EMS邮寄并留存凭证),明确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或协商解决方案。
- 协商或投诉:若公司拒绝,可先尝试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或违法解除的赔偿。
4. 特殊情形注意
- 若您曾与公司签订过固定期限合同,且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仍可主张无固定期限合同权利。
- 若公司能证明未签合同是因您自身原因(如拒绝签订),则可能免除双倍工资责任,但需公司举证。
总结:您的情况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公司未签订可能涉嫌违法。建议先与公司沟通补签合同,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具体操作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