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在您上了13天班且因脚疼请假的情况下不发工资,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您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具体分析:
- 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便您只工作了13天,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也应当按照您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
- 如果您请假是符合单位规章制度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请假(比如因病请假,且提供了相应的病假证明等),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您工作期间的工资。
- 您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
- 与单位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友好沟通,说明您的情况,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工作13天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需要。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您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及您工作天数和应得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
-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或者您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中,要明确您的仲裁请求(如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单位不履行,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处理这个问题过程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