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法定退休年龄还没有到,已经领社保了,公司以此不交医疗保险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参加社保并缴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义务并不因劳动者已经领取社保或社保缴费满一定年限而免除。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已经领社保”的情况,这通常指的是劳动者已经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然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并不等同于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终止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
再者,医疗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样,并没有满足一定年限就可不缴费即享受待遇的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是连续性的,一旦断缴,将影响劳动者在生病时的医疗费用报销等权益。
最后,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屏障。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已经领取社保为由拒绝缴纳医疗保险,一旦劳动者生病或发生其他需要医疗保险报销的情况,用人单位将可能承担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社保待遇,这无疑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即使您已经领取了社保,但只要您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继续为您缴纳医疗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不交医疗保险是不合法的。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