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交五险且无正当理由不让上班的,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同时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构成违法解除)。以下是具体分析: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若您已工作6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第一个月不计算双倍)。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缴与赔偿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若因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金等),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实际损失。此外,若您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无正当理由不让上班的赔偿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阻止您上班,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变相辞退。此时您可主张: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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