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未缴纳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要搬走的情况下,您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情况需分以下两种情形分析。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若您在公司工作已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起至离职前一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例如,您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公司未签合同,那么公司需额外支付您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您在公司工作已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视为公司已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您虽不能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但可要求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补签且要搬走导致劳动关系解除,公司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缴纳保险及公司搬迁的补偿 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若公司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公司要搬走,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未与您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地点),公司需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若公司以搬迁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综合建议: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