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公司领导提出辞退、降薪或调岗的情况,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调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且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想要调整您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必须与您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进行变更。如果您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据此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辞退问题,公司领导的口头辞退通知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外,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特定情形,否则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这些特定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最后,关于降薪问题,这通常也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如果公司想要降低您的薪资,同样需要与您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未经您同意,公司不能单方面降低您的薪资。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领导提出辞退、降薪或调岗,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您不同意调岗或降薪,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执行。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