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仲裁提交公司没交社保,自己缴纳的证据,是否可以打印养老、医保电子版的作为证明”这一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一点,您自行缴纳的养老、医保电子版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的。这些电子版证明能够清晰地展示您在特定时间段内的社保缴纳情况,包括缴纳的项目、金额以及时间等关键信息,对于证明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具有直接的证明力。
接下来,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获取这些电子版证明:
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打印:
- 您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zwfw.mohrss.gov.cn)、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等官方渠道,在“个人服务”-“社会保障”-“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路径下,查询并打印您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 同样,您也可以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在“社保查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路径下进行操作。
- 此外,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微信、支付宝)以及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也提供了“人社办事”-“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的功能。
证明内容的有效性:
- 您打印的电子版证明应包含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等关键信息。
- 这些信息应与您实际缴纳的情况一致,且能够清晰反映您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保而您自行缴纳的事实。
提交证据时的注意事项:
- 在提交电子版证明时,建议您同时提供打印件和电子版文件(如PDF格式),以便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核对和存档。
- 如果可能的话,您还可以附上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辅助证据,以进一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事实。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保,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提供的电子版证明将作为重要证据之一,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