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提了离职申请领导给调了岗但不适合又申请辞职还需要提交离职申请么”,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该权利的行使并不依赖于用人单位的批准。
现在,结合您的具体情况:
您已提交离职申请:这意味着您已经行使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该权利的行使已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领导调岗但不适合:调岗是用人单位对您工作安排的一种调整,但这并不改变您之前已经提交的离职申请的法律效力。如果您认为调岗不适合,这可以作为您坚持离职的一个理由,但并不影响您离职申请的效力。
是否需要再次提交离职申请: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您在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且该申请已经到达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提交离职申请。但为了确保离职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并确认离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