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员工签订劳动关系转移约定,所有签订劳动合同次数不累计,这一做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直接违反劳动法的明确规定,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及合法性。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法律背景与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定解除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在同一用人单位内”的年限和次数达到了法律规定。
关联企业间劳动关系转移的特殊性:
- 实践中,劳动者可能因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然而,关于劳动合同订立次数是否连续计算,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二、不同情况下的分析
非因劳动者原因在关联企业间转移劳动关系:
- 如果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如用人单位组织委派、任命,或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在关联企业间转移劳动关系,且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但劳动合同订立次数是否连续计算,法律未明确规定。
- 在此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试图通过转移劳动关系来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可能被视为恶意规避法律,个别地方法规可能对此作出不利规定(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
因劳动者原因或双方协商一致转移劳动关系:
-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辞职后重新入职关联企业)或双方协商一致转移劳动关系,且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中明确约定劳动合同订立次数不累计,这一约定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有效,因为它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但需注意,如果这种转移实质上是为了规避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且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面临法律挑战。
三、法律建议与后果
对用人单位的建议:
- 用人单位在转移劳动关系时,应确保转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被视为恶意规避法律。
- 如果转移劳动关系涉及劳动合同订立次数的计算,建议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并考虑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的建议:
-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关系转移协议时,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订立次数的计算方式。
- 如果认为转移劳动关系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被认定为恶意规避法律,可能面临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责任(如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看,公司让员工签订劳动关系转移约定并约定劳动合同次数不累计的做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直接违法,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合理性及合法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