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用人单位交了医保、失业保险、职业年金,但没有交养老保险和公积金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通常我们称之为“五险”。而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也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的一项费用,尽管它不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但在很多地区也有明确的缴纳规定。
接下来,我们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该解释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意味着,无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现在,我们具体分析您提到的情况。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医保、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但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同样,公积金的缴纳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同样不能忽视。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劳动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只缴纳医保、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相关费用,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